營養強化米是指在普通大米中添加某些人體需要的而大米中缺乏的營養素而製成的成品米。食品強化(food fortification)是由美國于1936年 提出的。當時為防治地區性甲狀腺腫大和嬰幼儿的佝僂病,建議在食鹽中加碘,在牛奶中加VD,在人造奶油中加VA。1941年美國總統召開專門會議,討論了食品強化的定義、範圍和標準,並于1942年公佈了強化食品的法規。目前美國已有60%的包裝大米進行了強化。美國大米和穀物中營養強化的側重面是對B族維生素,並于1952年在法律上制訂了食品強化標準及其標誌性圖案,並規定強化食品的生產必須得到衛生部門的批准,且要求將添加營養成分的目的及數量在商標上註明。在十九世紀未,日本的主食逐步傾向于以精米為主,因而引起VB1、VB2、VA及鈣等主要營養素的缺乏,特別是腳氣病曾在日本肆虐一時。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日本政府規定在麵粉中添加VB1,在豆漿中添加VB2和鈣。如今日本的強化大米已占大米銷量的l0%,為與普通大米區分,有意識添加微量VB2使米粒略顯黃色,同時還添加谷氨酸鈉以改善米的食味。在西歐、古巴、哥倫比亞、菲律賓,越南等國也較早開始生產強化米,如菲律賓于1948年開始生產強化米。在大米中添加VB1和尼克酸、鐵等營養素,對防治當時普遍患有的腳氣病取得了顯著的成效。我國在上世紀90年代立法允許大米強化,江、浙等地曾有少量的生產銷售,但未形成規模。20世紀80年代初,國內一些科研單位、廠家開始研究試產強化大米品種,主要產品為維生素B1強化米和復合維生素強化米。有關強化工藝一般是依靠米粒碾磨滾筒的高速轉動和推進作用使營養素與米粒表面結合,利用設備內熱在短時間內使各種營養素強制進入米粒內部與表面。同時,使營養劑中的水分迅速蒸發。該方法簡單、投資少、成本低,但利用碾磨作用,營養素在添加中損失較大。營養與健康狀況全面調查結果顯示,學生普遍存在蛋白質及微量營養素缺乏,學生中營養不良的比例為34.3%。我國食品衛生法第五十四條對營養強化劑做了定義,頒布並幾次修訂了《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準》(GBl4880-94),對營養強化劑種類、使用範圍、使用量等作了詳細的說明。國家公眾營養與發展中心已公佈在大米中強化營養素的推薦配方。為我們的研究提供了科學依據。目前,我國還未有相應的大米強化標準出台,生產企業強化標準一般在國家糧油標準基礎上再加上自定標準進行的。營養強化是一項關係到國民健康素質基本國策。
產品規格: |
120-500kg/h |
價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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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說明: |
纏繞膜 氣泡墊 出口木箱包裝 |
交貨地點: |
山東濟南 |